(湖州原水讯)近日,经湖州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湖州市老虎潭水库原水价格调整方案。
会议接受了湖州市发改委关于老虎潭水库原水价格调整的相关建议,同意自2013年3月1日起,调整老虎潭水库原水价格并实行分量水价制;2013年因原水价格调整而增加的费用,由市、区财政按照供水量分级承担。2014年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工作将按照现有调价程序尽快组织进行。
目前,湖州市老虎潭水库及引水工程已运营至第四年。根据《湖州市老虎潭水库及引水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》,运营投产当年确定原水价格为1.10元/立方米,自第四个运营年起按照国家发改委与国家水利部的有关规定,原水价格调整为1.40元/立方米。
(记者:潘宗玉)